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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儿童参与奥运文化的建议 我们应该意识到:首先,儿童与青少年参与奥运文化不是成人对他们的恩赐,而是他们的权利;其次,我们不应该让儿童成为这次活动的旁观者,或者是被动的参与者,或者是奥运文化“花絮”及“装饰品”。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,根据“儿童参与权阶梯”,为不同群体的儿童提供最高程度的参与机会。为此建议如下: 1.
在北京奥运组委会设置儿童委员(18岁以下)席位。儿童委员将代表儿童参与奥运组织活动和北京文化建设活动。 2.
参与的基础是知情。为此,应该组织专门为儿童媒体的新闻发布会,告知儿童关于奥运的信息,请儿童记者提问,鼓励儿童媒体向儿童进行有关奥运的报道。 3.
成立儿童评估团,成员全部由儿童组成,定期听取关于奥运准备工作和重大奥运活动组织的介绍,通过在儿童中的调查和实地考察,对准备工作和重大活动作出评估,并提出进一步的意见。 4.
应该考虑成立一个由儿童和成人一起组成的儿童参与策划组,在知情的基础上,专门负责策划、实施和协调儿童参与项目。 5.
从2001至2008年,可每年组织一次“儿童奥运论坛”,以探讨有关奥运的问题,诸如人文、环保、科技、体育文化、体育广告、流动人口子女的体育锻炼等各种问题。从国家级儿童论坛、“儿童参与论坛”的经验看,儿童论坛是儿童参与的最佳形式之一。我们应鼓励儿童自己负责“儿童奥运论坛”的内容策划和组织。 6.
据200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、新闻所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调查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成都、长沙五城市10至18岁儿童网络用户已达25%~40%。高中生上网比例已达56%,初中生上网比例为43%,小学生也达到25%,为儿童参与奥运活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。因此,建议以团中央“中青网”为基地,建立儿童奥运网站。儿童奥运网站应邀请儿童自己来设计策划和维护,其目的是鼓励儿童更广泛地参与;并可在网站下组织“儿童奥运通讯社”,为儿童和成人报道有关儿童参与的新闻。 7.
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参与,应在上述活动前对儿童和参与项目的成人进行培训,内容包括:儿童权利培训(特别是参与权培训)、儿童表达培训、奥运英语培训等,使儿童获得相应的参与能力。 8.
在所有的儿童参与活动中,应注意流动人口的子女、农村儿童、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参与的平等机会问题。应该发展针对困境儿童的专门培训,以使他们有能力参与其中。 奥运不仅是国家的机会,也是我们的儿童的机会。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促进儿童的参与。没有儿童参与的奥运,不能说是“人文奥运”。6岁的王东来已经向我们提出了问题:“重在参与的愿望能实现吗?”我们应该明确地告诉儿童,他们的愿望一定能实现。 |